会员规约(限求职者)


前言
  只要登录本网站,加入会员,就可享受无锡素康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的一切[正式社员采用,人材派遣服务]的职业介绍服务,同时必须要同意以下规约。

第1条(会员)
会员是指、同意本规约,向本公司申请,并得到本公司承认是会员的。享受提供服务的备件具体如下:

第2条(适用的规约)
本规约适用于享受本公司各种服务的同时,会员与本公司的一切关系。

第3条(规约的变更)
本规约在事前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也可对本规约进行修改或作废。本规约有修改时, [变更后的规约]也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会员之间的一切关系。

第4条(服务内容有变更时)
(1)会员在申请各种服务时在所指定的范围内可享受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2)对于本公司提供的信息,会员要同意本公司所做出的任何保证但并没有做出行动之事。
(3)本公司在事前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追加服务内容或作废部分内容。
(4)本公司在认为[各种服务运营上的体系]需要修改时,可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修改变更必要的内容

第5条(利用期间)
享受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期间,会员在提交 [会员登录]的同时,服务中心从那时候起承认该同志入会直至签约者 [提出退会单]或者是[决定就职]时为止。

第6条(本公司的免责)
(1)会员享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发生损害时,本公司对于不是故意、性质恶劣造成的责任不予负责。(2)本公司对于因天灾、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导致本公司停止服务时,一律不予负责。  (3)在利用本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时,会员自身利用的电脑,通信器材, 不予提供通信软件等相关的服务(4)本公司对于会员的[与各种网络连接的投诉]以外的投诉一律不予受理。

第7条(关于职业介绍服务)
(1)在本公司有符合要求条件的招聘时可享受介绍服务。
(2)会员可通过本公司接受招聘公司的面试。
(3)会员可通过本公司接与所面试的招聘公司接触。
(4)本公司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第8条(禁止行为)
本公司为向所有会员提供满意服务,但禁止会员的以下行为。
(1)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后所享受的地位、权利等在任何情况下没有得到本公司的同意时不得转让他人。
(2)给其他会员或第三者造成麻烦,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可能对本公司的服务提供带来妨碍的行为,及其他由本公司判定为不符合的行为。

第9条(停止服务)
本公司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不终止服务时,可停止提供各种服务。

第10条(拒绝申请)
※在申请会员,收到申请书时,如有以下事项则不予受理。
本公司对同意本规约、享受服务的,但有可能逃避 [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后的义务]的已申请的会员,可拒绝该会员享受服务的申请。

第11条(与本公司解除合同)
※接受申请、签订成为会员的合同后,在可能发生以下事项时,可解除合同。
本公司在会员有以下任一情况时,可对该会员解除其与本公司的享受服务的合同。
(1)判定该会员所填写的申请书有虚假事项时。
(2)有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时。
本公司根据本条款与会员解除合同时,会在事前通知该会员。

第12条(退会)
会员在本公司会员处接到希望其 [退会]时,在[退会希望日的前3天]应通过[电话、信件、电子信件]等向本公司提交退会意向。

第13条(本规约的发行)
本规约在 [会员同意本规约,登录会员时]立即生效。

第14条(规约的实施)
本规约从 2004年4月1日起生效。

第15条(解决纷争)
在享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根据本规约或服务中心的指导等不能解决问题时,由本公司和会员两方持诚意协商后解决。
享受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员与本公司发生纠纷或诉讼、无法得到解决时,由本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法院依法解决。